新诗如何立格定律
铁舞
新诗普遍被认为是自由诗的天下;但自新诗发端以来,就一直有人在做格律新诗的实验。如果把今天还有很多人在创作旧体诗包括在内的话,那么说今天中国的诗坛是自由体和现代格律体和古体诗词三分天下,自然是不会错的。自由体新诗的无所约束的蓬勃发展,催生了现代格律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果说从唐诗的近体诗和宋词元曲里可以推选出能体现古体诗最高艺术品质的诗来,那么我也可以大胆推想,如果现代格律诗能成立的话,新诗的艺术明珠也一定会出现在现代格律诗里。然而,新诗如何立格定律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人们对现代格律诗创制的探究也已久矣。在新诗历史上最早提倡格律诗的是闻一多先生,他为格律诗理论做出了很大贡献。他的诗具有他所提出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三大特点,对整个格律派产生过重大影响。徐志摩他也在格律上也有所表现,相对而言,他比闻一多有更多的灵活。真正对新格律诗广泛讨论的,还是在五六十年代的何其芳、卞之琳几个有名望的诗人。何其芳借鉴西方的音顿规律,提出了现代汉语的顿数(音尺数)的一套方案,相比较何其芳不同的是,卞之琳更关心诗的哼唱式和说话式。由于社会环境相对稳定,新诗的创作界和理论界,希望对新诗的语言节奏找出一个规律来。后来由于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自由表达的写诗风潮冲破一切束缚,再度汹涌而起。直到今天,这股风潮仍未停息,甚至达到了无度而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才引起坚持写旧体诗词和现代新格律诗的人们也再度整理队伍,欲与自由体新诗的自由写作共驾齐驱,甚至欲一争高低。

这里且先不说旧体诗词如何现代化,也不说自由体新诗的发展前景究竟如何;我们先讨论一下新诗里的现代格律诗,从现有的现代新格律诗看,据冯国荣研究整理白话新律诗细分已有四类三十八种,四类分为一般白话律、白话排律、白话单元率、商籁;三十八种就不必说了。这些整理很肥功夫,也有一定道理。然而看具体作品,周仲器和钱仓水编的一本《中国新格律诗》,精选了“五四”以来六十九家诗人一百首诗篇,这些格式的诗都能被称为格律诗吗?这好像是一个没有被人提出过的严重问题。
我们对闻一多的肯定看似对他格律的肯定,其实肯定它的主要还是作品的质地。闻一多有两部诗集《 红烛》和《 死水》。在他的作品中,爱国主义情感贯穿始终。此外,他的诗还表现了“五四”时期积极向上,进取追求的精神风貌。他的艺术表现方法是浪漫主义的。他常选择某一形象来托物寄情。他善用贴切的比喻以增强诗的形象性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对徐志摩的诗,我们主要也还是对他的诗表达对光明的追求、对理想的希冀、对现实的不满做的评价。这些都可以说是一种共识。但要说闻一多的诗是严格意义上的格律诗?相比古诗的格律和西方十四行的格律来说,还真没有人好好为它定格确律呢!《死水》算是一格,但以后有多少人照此格的律来写诗呢?他们知道《死水》属于何种“格”,其“律”的合理性吗?

有人说,定型诗体代表了新诗格律的最高美学追求,这话我信,至少是一个美好的想象。也有人说,现阶段的新诗格律诗,只有律(规律),还没有格(诗体)。这也算得是一种清醒。还有人说,在定行诗的基础上,同时定言,定韵,定节奏的规律性,就成为了定型新诗体,这就是格律诗。我总觉得那些四行诗,六行诗,八行诗的定型新诗体算不上是格律诗,只能算大体整齐的新诗。不错,这些诗里有格律的元素,但没达到艺术格律的高级层次。有的诗写得像歌词,最好再请教一下会谱曲的人。宋词的长短句的律动都受曲调的限制。而我们所见的现代汉诗的格律大多自定的,没有充分的外部条件的约束,自律诗还属于自由诗的范畴,因为自由诗也有运用格律元素的自由,否则它的自由是不完全的。要是有许多人都按照它的字数,段数,节奏安排写诗,这也许具备了一点格律诗的命名前提。但如果以为这就是高级的格律诗,那就是把我们心目中要抵达艺术明珠的格律诗泛化了,说是新诗格式创制的探索为好,还没真正走到格律这一步,顶多顶多也只是抵近而已。

似乎我们对律的讨论很多,顿呀,韵呀,句的均齐呀,对格的分辨是并不是很到位的,对格不做分辨,那些顿呀、韵呀,句的均齐呀,就会无所归属;或者说,它们本有所归属,你不知道。想想我为什么说《死水》算是一格?,有人这样说过吗?我是没有听人说过他的诗属于《死水》格的,以至于有人说现代格律诗正处于有律无格的阶段,就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格”,所以发现不了这“格”那“格”。可见现代诗的格律,在今天依然是新课题,怎么探索?既要自由,又要在有格与律的音乐中形成新格调,课题实在多多。一本由骆寒超 陈玉兰一起著写的大约有100多万字的《中国诗学第一部形式论》,也仅是从形式角度发出了“格律化自由体”“自由化格律体”的呼喊,给人一个错觉就是,形式就是格,固定的形式+规定的音顿/义顿=格律诗。其实,其实我们对诗格的认识,一直局限于形式这个层面上,而忽视了另一个层次上的格:情绪格。每一首诗都有它的格和律,再自由它都自成其格其律。这话你同意吗?当我这样问时,马上会有人说:“我不同意,格律是一种定格的音律,是预先就制定的,不是随后附在自由的后面。”我知道你不会同意的。你为什么不假设我的观点是正确的,不妨设法证明一下呢?每一首好的诗都有它心灵感应的格与律,这有错吗?再自由它都会呼应他的内心而自成其格与律,难道不是吗?只是好不好,完美不完美的问题,也是人们是否愿意这么去看的问题。当然我说的现代诗这种格律已不完全是我们对古诗那种格律的认识了,它首先是来自于每个人心灵,服膺于每个人心灵的属格和律动。这么说来,我们为新诗立格定律未必要先空想一些形式上的型格,然后要人们做定型写作,事实证明这样很难写出感人的好诗,诚如何其芳说的“这种形式整齐的诗我写了两年”,“一边写作一边还要计算字数,这未免有些可笑”。这样说来机械的定言,定韵,定节奏的所谓“规律性”常常是有害的。

如何立格?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做,先在大量的新诗里选择一些不长不短,结构完整,读来节奏感有抑扬顿挫的诗,不要那种机械定型的诗,即以那些艺术上无可非议的诗作为蓝本,为其立“格”,认调,确律,定式,这也许是另一条让现代格律诗成立的路径,因为这样做,首先有了艺术上的保证。如果我们承认,每一首诗都有它自身的格律,那么,我们现在缺的就不是好诗,我们缺的是对这些好诗进行严肃细致的立格、认调、确律、定式的步骤。——这会很快地排除一些艺术上不完美的诗,同时将我们对诗体的认识上升到形而上的层次。怎么定格?通常的格律诗定义是:形式有一定规格,音韵有一定规律,倘有变化,需按一定规则;考察的是最终出现的格式,也即形式。没考虑最初写诗者情绪表达时选择的“格”,毛泽东写“和郭沫若”议论天下“小小寰球”的时候用的是《满江红》,为什么不用《水调歌头》呢?我想起了戏剧表演大师班的训练,在地上画上一个九宫格,这九个格子代表了九种情绪——来自印度的“味匣子”理论;演员踏到哪个格即刻表演这种味儿表演出来。这给我们一个启示:诗歌也是表现情绪意味的,我们何不为一些堪称艺术明珠的诗歌作品在各种情绪格里找个位置呢?然后再研究一下它的“人声”的调子,考察其节奏律动的脉线,最后确定它的定式。这个工作现在似乎没有人想到要做。只要认真想想,我们写诗时总是先有了情绪才会去表达的。以《死水》为例,假如我们把它定为格律诗,它的情绪格是:悲。——我们可以称它为“死水格“,正确地说是悲格的一个“式”;它的首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决定了诗的音调,整首诗的律动的规律性和字数的限制和外型的齐整都相应于“死水”这一意象。推广开去,再看他的《静夜思》二十八行,那整齐的12字句式区别于《死水》的9字句式,也符合“静夜思”这个意象;前十四行和十四行由厌格转入勇格,有谁这样分析过这首诗格调的转换呢?这么说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科学的说明一首诗的格和律呢?多少谈格律的文章,都没谈到这个点子上。而我们欣赏诗歌的时候,会分析到情绪,但没有把情绪上升为“格“。为什么戏剧大师会借用情绪格来训练演员呢?这不是他们的高明之处吗?如果我们在自由诗中选出一首艺术上较为完美的长短句来分析其格调、格律,也是可能的。那恐怕需要另写一篇文章了。至于这种立格定律,对新诗有什么好处,立格定律后如何活用,那也需要另写文章论述,在此不赘。
我十分赞赏现代汉语格律诗的探索,并认为会有艺术明珠出现。做这件事的专家们应当有长期的战略眼光,一方面要鼓励人们继续探索,一方面要努力攻关,推选出堪称艺术明珠的诗篇出来,立格,认调,确律,定式;就像练书法一样,先写好一个字,让这个字达到标准,站到高位上,后面就有信心了;否则又要徜徉一百年 ,只有进步,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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